2010年6月23日,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在南京組織召開了國家標準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電力變流裝置施工及驗收規(guī)范》修訂編寫組工作會議。參加會議的有中國電力企業(yè)標準化中心、葛洲壩集團電力有限責任公司、江蘇省送變電公司、廣東電力科學研究院、國網(wǎng)直流工程建設有限公司、遼寧電力勘測設計院、山東送變電工程公司共11名代表。
會議由江蘇省送變電公司承辦。會上中電聯(lián)標準化中心汪毅指出了如何開展標準化工作,工程建設國家標準修訂應重點注意事項。專家對本規(guī)范初稿逐條進行了討論,并發(fā)表了意見和建議。具體意見和建議如下:
1、第1.0.3條“已批準的設計”表述應商酌。
2、第1.0.5條 電力變流裝飾的保管應修改:電力變流裝飾的保管應存放在室內,或能避雨雪、沙塵、腐蝕性氣體、防曬等干燥場所;
3、第1.0.8條對原標準進行了修改,應在條文說明中增加修改說明。
4、第3.0.5條增加抽屜式結構的結線應有足夠的裕度。
5、第3.0.8條文字應簡練。
6、第3.0.12條應在條文說明中明確說明。
7、第4.0.2條第3款有關絕緣水管長度、第6款水質要求應進一步調研確定。
8、建議取消低壓大電流試驗、負載試驗、電流均衡度測量、電壓均衡度測量、穩(wěn)定性能、噪聲等試驗項目,應進一步調研確定。
與會代表經(jīng)過認真討論,對標準初稿內容進行了部分修改,并在會上統(tǒng)一意見,形成下一階段工作的計劃及要求:
1、按本次會議討論結果盡快修改初稿,7月底完成;
2、提出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、人身健康、環(huán)境保護、能源資源節(jié)約和其他公共利益,且必須嚴格執(zhí)行的條文作為本規(guī)范強制性條文,以黑體字表示,并編寫條文說明;
3、2010年8月開展調研活動。
來源: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化信息網(wǎng)